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
如果一个女人流产了,她流出的血不是产血,除非流产的胎儿已经具有明显的人形,比如头部、或者手脚等清晰可辨。
胎儿在怀孕80天之后才被赋予形象,因为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你们每个人最初是母腹中集中的精子,就这样四十天,然后成为血块四十天,然后成为一块肉团四十天,然后真主派遣一位天使,命天使记录四件事:他的行为、食禄、寿限、是薄福者还是幸福者。然后为其注入生命。”《布哈里圣训实录》(3208段)辑录。
这一段圣训说明人在怀孕中要经历几个阶段:四十天是精子,第二个四十天是血块,第三个四十天是肉团,然后在120天之后注入生命。
赋予形象是在肉团的阶段,而不是在此之前的阶段,因为真主说:“众人啊!如果你们对于复活的事还在怀疑之中,那么,我确已创造了你们,先用泥土,继用一小滴精液,继用一块凝血,继用完整的和不完整的肉团,以便我对你们阐明(道理)。我使我所意欲的(胎儿)在子宫里安居一个定期,然后,我使你们出生为婴儿,然后(我让你们活着),以便你们达到成年。”(22:5)。通过这节经文可以得知:肉团有可能是完整的,也有可能是不完整的。
伊本•古达麦(愿主怜悯之)说:“如果女人在分娩了形象清晰的胎儿之后看到了流血,她就是流产血的女人,这是伊玛目艾哈迈德明文规定的;如果她看见的是精子或者血块,则她不是流产血的女人。”《穆额尼》(1 / 211)。
谢赫阿卜杜•阿齐兹•本•巴兹(愿主怜悯之)说:“如果一个女人流产的胎儿已经具有明显的人形,比如头部、或者手脚等清晰可辨,她就是流产血的女人,必须遵循产血的教法律例,不能做礼拜和封斋,不允许丈夫与她同房,直到她干净或者全美40天。
如果流出的东西没有明显的人形,只是一块肉团,或者是血块,她应该遵循流病血的女人的教法律例,不能遵循流产血的女人和来月经的女人的教法律例,她在斋月里必须要做礼拜和封斋,也可以和丈夫同房,因为学者们认为她应该遵循流病血的女人的教法律例。”《伊斯兰法特瓦》(1 / 243)。
谢赫伊本•欧塞米尼(愿主怜悯之):“学者们主张:如果流产的胎儿已经具有明显的人形,那么在此之后流出的血被认为产血,她在此期间不能做礼拜、不能封斋,也不能和她的丈夫同房,一直到她干净;如果流产的胎儿尚未成形,那么,它不是产血,而是坏血,她仍然要做礼拜和封斋等。
学者们主张:胎儿成形的最少时间就是81天。”《穆斯林妇女法特瓦》(1 / 304、305)。
根据这一点,你流出的血不是产血,因为胎儿在八十天之前流产了,你在此期间必须要做礼拜和封斋,唯有月经期除外。
第二:
你必须要还补斋戒,其中毫无疑惑,无论你是干净的,或者你是流产血的女人都一样,谁因为合法的理由而没有封斋,(如生病、月经或旅行),那么她或者他必须还补所缺的斋戒,而你认为自己是流产血的女人,因为这个原因而没有封斋。
至于是否还补礼拜,显而易见,你不必还补礼拜,因为先知(愿主福安之)没有命令流病血的女人还补所缺的礼拜,只是指导她在将来应该怎么做。
伊斯兰的谢赫伊本•泰米业(愿主怜悯之)说:“流病血的女人如果在一段时期没有做礼拜,因为她以为不必做礼拜,学者们对于她是否必须还补礼拜有两种主张,第一种主张是:她不必还补礼拜,正如通过马力克和其他人引述的证据,因为流病血的女人对先知(愿主福安之)说:“我的月经很多,非常严重,阻止我做礼拜和封斋”,而先知(愿主福安之)只是指导流病血的女人在将来应该怎么做,没有命令她还补所缺的礼拜。”《伊本·泰米业法特瓦全集》(22 / 102);敬请参阅(45648)号问题的回答。
综上所述:你必须要还补斋戒,至于礼拜,如果便于还补,你应该还补所缺的礼拜;否则,我们希望真主原谅你,我们劝你尽量的去寻求知识和精通宗教。
我们祈求真主赐予你顺利和正确。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