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
开斋捐是穆斯林由本人或者通过代理人必须要完成的宗教功修之一,我们在(99353)号问题的回答中已经阐明这一点,敬请参阅。
因此,丈夫不必替他的妻子和父母交纳开斋捐;至于他的孩子,如果他们已经成年和懂事,也不必替他们交纳开斋捐,无论他们是富裕的或者贫穷的都一样;但如果他们没有成年,而且他们有自己的钱,就从他们的钱里交纳开斋捐;如果他们没有钱,他们的父亲必须要替他们交纳开斋捐,哪怕他们在他们母亲的监护之下生活也罢。
伊玛目脑威(愿主怜悯之)说:“如果幼童没有钱财,他的父亲必须要为他交纳开斋捐,这是学者们一致公决的,也是伊本·孟泽尔等学者转述的;如果幼童有自己的钱财,则他要交纳自己的开斋捐,这是艾布·哈尼法、艾哈迈德、伊斯哈格和艾布·扫尔坚持的主张。”《总汇》(6 / 108)。
伊玛目脑威(愿主怜悯之)在《总汇》(6 / 77)中说:“如果幼童是富裕的,他的生活费用和开斋捐应该从自己的钱财中支付,而不是他的父亲和祖父为他支付,这是艾布·哈尼法、穆罕默德、艾哈迈德和伊斯哈格坚持的主张;伊本·孟泽尔通过一些学者传述:这些应该由父亲支付,如果他从儿童的钱财中支付,则属于违抗主命和吝啬钱财。”
如果确定了这一点,父亲必须要为幼童交纳开斋捐,无论他们在母亲的照顾之下、或者在其他人的照顾之下都是一样的,如果他们没有自己的钱财,父亲必须要提供他们的生活费用,这是学者们一致公决的,开斋捐亦是如此。
伊本•孟泽尔(愿主怜悯之)说:“我们的所有老师都一致公决父亲必须要为没有钱财的幼童提供生活费用。”《穆额尼》(8 / 169);欲了解更多内容,敬请参阅(111811)号问题的回答。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