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先知(愿主福安之)在一段正确的圣训中阐明了七样大罪,《布哈里圣训实录》和《穆斯林圣训实录》辑录:艾布·胡莱赖(愿主喜悦之)传述:先知(愿主福安之)说:“你们当远离七样毁灭性的大罪。”众人问:“真主的使者啊,是哪七样?”使者(愿主福安之)说:“以物配主;魔术;非法杀人;放高利贷;侵吞孤儿的财产;临阵脱逃;诽谤清廉贞洁的信士妇女。”
第一:最严重的大罪就是以物配主,它足以使人毁灭,而且毫无得救的希望,如果一个人在以物配主的情况下去世了,他会永居火狱,真主说:“谁以物配主,真主必禁止谁入乐园,他的归宿是火狱。不义的人,绝没有任何援助者。”(5:72);真主说:“你和你以前的人,都奉到启示说:“如果你以物配主,则你的善功,必定无效,而你必定成为亏折者。”(39:65);真主说:“以物配主者,在供认迷信情况下,不宜管理真主的清真寺,这等人的善功已无效果,他们将来要永居火狱之中。”(9:17)。
第二:魔术属于以物配主,因为这是崇拜精灵,利用精灵使人陷入迷误。
魔术师崇拜精灵,以精灵为媒介而伤害别人,有时通过言语、行为和施展邪术伤害别人。
有时候魔术师通过幻化东西,以假乱真,蛊惑人心;真主针对法老的魔术师而说:“他们的绳子和拐杖,在他看来,好像是因他们的魔术而蜿蜒的。”(20:66);真主说:“当他们抛下去时,(变出的大蛇)眩惑了众人的眼睛,而且使人们恐怖。他们施展了大魔术。”(7:116)。
还有的时候魔术师崇拜精灵,以精灵为媒介,通过言语、行为和施展邪术而伤害别人,真主说:“免遭施展邪术者的伤害。”(113:4)。
魔术师有时候幻化东西,让人把绳子和拐杖误以为是蟒蛇,把石头误以为是鸡蛋等,以假乱真,这一切都是叛教的行为(库夫尔),只要穆斯林的执政者肯定魔术师的身份确凿无疑,必须要处死他。
欧麦尔(愿主喜悦之)通过信士的领袖传述:他曾经给沙姆等地区的总督致信,要求他们处死所有的男女魔术师,因为这些人罪大恶极,非常危险。
第三:至于非法杀人,这是极其严重的大罪,真主说:“谁故意杀害一个信士,谁要受火狱的报酬,而永居其中,且受真主的谴怒和弃绝,真主已为他预备重大的刑罚。”(4:93);非法杀人是最大的罪行之一,其罪恶仅次于以物配主,属于严重的大罪,性质与通奸和偷盗等一样;谁如果认为非法杀人是合法的,他就是叛教者(卡菲尔),真主说:“谁故意杀害一个信士,谁要受火狱的报酬,而永居其中,且受真主的谴怒和弃绝,真主已为他预备重大的刑罚。”(4:93)
谁如果认为非法杀人是合法的,他要在火狱中永远居住;如果没有把非法杀人认为是合法的,则他像违法犯罪的人一样在火狱中居住一段时期,而叛教者和异教徒要在火狱中永远居住,没有尽头;使者(愿主福安之)说:“你们当远离七样毁灭性的大罪。”众人问:“真主的使者啊,是哪七样?”使者(愿主福安之)说:“以物配主;魔术;非法杀人;放高利贷;侵吞孤儿的财产;临阵脱逃;诽谤清廉贞洁的信士妇女。”非法杀人反面就是因故处死:比如已婚男子通奸要处以死刑,杀人者要偿命,拦路抢劫者要处以死刑,皆因其罪大恶极。
第四:放高利贷:就是使用真主禁止的高利贷,真主说:“真主准许买卖,而禁止高利贷(利巴)。”(2:275),真主说:“信道的人们啊!如果你们真是信士,你们,你们当敬畏真主,当放弃余欠的高利贷(利巴)。如果你们不遵从,那么,你们当知道真主和使者将对你们宣战。如果你们悔罪,那么,你们得收回你们的资本,你们不致亏枉别人,你们也不致受亏枉。”(2:278--279);放高利贷是严重的大罪,必须要严防它。
高利贷(利巴)有两种:延期的“利巴”和增加的“利巴”;
增加的“利巴”:比如以两个银币换一个银币,以两升小麦换取一升小麦,这就是增加的“利巴”,也就是同说一类的东西不等量交换就是增加的“利巴”。
延期的“利巴”:比如在一两天之后以两升大麦换取一升小麦,也就是这个东西在以后才能到手,又如以一百埃镑或者十个埃镑在交易现场之后换取一百美元,不能当场到手,这就是延期的“利巴”,这是严重的大罪之一。
第五:侵吞孤儿的财产:在尚未成年的时候父亲去世了的小孩子,被称为孤儿,必须要善待他,保护、发展和改善他的钱财;谁如果破坏的孤儿的钱财,非法侵吞孤儿的钱财,就要遭受严厉的警告,因为他是弱者,往往遭到别人的欺负,侵吞他的钱财;如果侵吞孤儿钱财的人没有认为这种罪恶是合法的,他不是叛教者,而是违法犯罪的人。
第六:临阵脱逃:穆斯林讨伐异教徒,或者异教徒进攻穆斯林,当穆斯林与异教徒两军交战的时候,在战场上失败后抛下弟兄独自逃生,真主严厉的警告临阵脱逃的人:“信道的人们啊!当你们遇到不信道的人向你们进攻的时候,你们不要以背向敌。除非因为转移阵地,或加入友军,在那日,谁以背向敌,谁要受真主的谴怒,他们的归宿是火狱,那归宿真恶劣。”(8:15—16);除非为了拿取武器和穿着铠甲,准备重新战斗,这是可以的;或者从一个分队转移到另一个分队,或者从一个小组转移到另一个小组,以便应对敌人的阴谋诡计。
第七:诽谤清廉贞洁的信士妇女,就是诽谤已婚的女人通奸,说某女是淫妇,某女诱人通奸等,实际上根本没有这一回事,这是七样大罪之一,诽谤者必须要遭受八十鞭的惩罚,因为真主说:“凡告发贞节的妇女,而不能举出四个男子为见证者,你们应当把每个人打八十鞭,并且永远不可接受他们的见证。这等人是罪人。”(24:4);诽谤清廉贞洁的信士妇女是严重的大罪;诽谤已婚的男信士也同罪,但是这种诽谤通常都是针对妇女的,所以这段圣训叙述了诽谤妇女的大罪,如果诽谤已婚的男信士,说他犯了奸淫,诽谤者必须要找来四名证人,否则必须要遭受八十鞭的惩罚。这些就是足以使人毁灭的七样大罪。我们祈求真主保护我们,以免陷入其中。
以上内容摘自伊本•巴兹网站:
http://www.binbaz.org.sa/mat/20277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