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
“尊重亡人就是埋葬他”不是圣训,而是一部分教法学家的明言,敬请参阅哈拉什所著的《哈利利的简明解释》(2 / 91)。
赛哈维(愿主怜悯之)在《美好的宗旨》(第141页)中说:““尊重亡人就是埋葬他”不是圣训,我从伊本•艾布·敦亚的《死亡之书》中辑录了这句话,有人说:“家属对亡人的尊重就是迅速埋葬亡人。”
但这句话的意思是正确的,与圣训的意思相符合。
第二:
对死亡的动物不能说“尊重它就是埋葬它”,但是如果埋葬死亡的动物可以使穆斯林避免受到伤害,那么这是合法的,这种行为相当于清除穆斯林道路上的障碍物和伤害。
如果动物的死尸臭气熏天,穆斯林都受到它的伤害,必须要掩埋它,或者把它扔到远离穆斯林道路的地方,埋葬死亡的动物只是为了避免穆斯林受到伤害,而不是为了死物。
《布哈里圣训实录》(1492段)和《穆斯林圣训实录》(363段)辑录:伊本·阿巴斯(愿主喜悦之)传述:梅蒙娜的女仆人的羊死了,那是别人施舍给她的。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看到那只死羊时说:“你们为什么不把它的皮子剥下来用呢?”他们回答说:“那是只死羊。”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它的肉虽然不能吃,但它的皮于是可以用的。”
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鼓励他们利用死物的皮子,但是没有命令他们埋葬死物。
有人向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任委员会的学者们询问:“应该埋葬害虫和动物的尸体吗?或者让它暴露在地面上?”
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任委员会的学者们回答:“这件事情大有余地,因为在教法当中没有明文说明埋葬死物的合法性,也没有禁止那样做;所以最好掩埋死物的尸体,以免有人受到伤害。”《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任委员会法太瓦》(8 / 444-445)。
敬请参阅(105365)号问题的回答。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