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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电视宣教的教法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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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 : 26-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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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一部分宣教员仍然觉得上电视是违背教法律例的事情,所以他们不参加电视节目,您对此事的看法如何?

答案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是的,一部分宣教员觉得上电视是违背教法律例的事情,因为上电视讲话以及在电视上传播知识都要照相,根据真主赋予人们的知识、认识、远见卓识和真知灼见的程度不同,这是因人而异的事情,如果真主使谁的心胸开阔,知识面广阔,他在电视上宣传真主的使命,那么他就会获得真主的报酬和赏赐;谁如果觉得上电视是含糊不清的事情,他对此疑虑重重,不愿意这样做,那么我们也希望他是情有可原的。

至于我,则认为只要真主开阔人们的心胸,并且助他们一臂之力,让他们认识清楚,宣传宗教、指导人们行善就是最大的利益所在,所以为此而照相的事情是可以被饶恕的;为此而照相的害处是局部的,与宣传真主的使命、给人们教授真主的法律和指导人们行善的最大利益相比而言,这是微不足道的,以免坚持歪理邪说的人霸占这个领域,向人们灌输他们的荒谬理论和歪理邪说,我们祈求真主赐予平安和顺利!

德高望重的谢赫阿卜杜•阿齐兹•本•巴兹(愿主怜悯之)所著的

Source: 《道路之光法特瓦》( 2 / 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