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
给有需求的人施舍是可嘉的行为,哪怕施舍的东西很少也罢,因为先知(愿主福安之)说:“你们应该预防火狱,哪怕施舍半个椰枣也可以。”《布哈里圣训实录》(5564段)和《穆斯林圣训实录》(1689段)辑录
艾布·胡赖勒(愿主喜悦之)传述: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谁若施舍通过正当职业挣来的财物,即使是一颗椰枣——(真主拉只接受用正当手段挣来之物),真主也会以右手接它。然后就像你们精心喂养自己的马驹—样地培育它。对施舍者来说,其回赐会像大山一样。”
第二:
关于在交纳施舍之前祈祷的详细说明,敬请参阅(98579)号问题的回答。
第三:
可以为自己施舍,并且举意让其他的亡人分享施舍的报酬,我们在(102322)号问题的回答中已经阐明了这一点。至于让活人分享施舍的报酬,则在圣训中没有提及,所以放弃这种行为是最好的。
谢赫伊本·欧赛米尼(愿主怜悯之)说:“如果是亡人,可以替他履行功修,因为亡人需要功修,却不能亲自履行;如果是能够自己履行功修的活人,此事有待研究,这种行为也许会导致那个活人依赖他人,自己偷懒而不履行功修,而且这种做法在圣门弟子(愿主喜悦他们)的时代和清廉的先贤中闻所未闻,在他们的时代中只有替亡人施舍的做法,没有替活人施舍的做法,唯一例外的事情就是替活人履行主命的朝觐,这是在先知(愿主福安之)的时代允许的,但条件是被代替履行朝觐的人必须是无法亲自履行朝觐的。”
《津津有味的解释》(5 / 375 )
第四:
可以使用纸币代替硬币,而且也可以收回施舍,因为施舍或者馈赠的东西,别人拿到手之后才能拥有,如果尚未到手,则主人有权选择,要么执行,要么收回;敬请参阅(146237)号 问题的回答。
第五:
施舍的人根据裨益可以选择把所有的施舍交给一个人或者分给几个人,最好交给与他有亲戚关系的有需求的人,因为真主说:“给有亲戚关系的孤儿施舍。”(90:15);先知(愿主福安之)说:“给穷人施舍只有一份施舍的报酬;给亲戚的施舍有双份的报酬:施舍的报酬和接续骨肉的报酬。”《提尔密集圣训实录》(594段)辑录,谢赫艾利巴尼(愿主怜悯之)认为这是正确的圣训。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