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21 伊历六月 1446 - 22 December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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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集体礼拜不是斋戒有效的条件之一

問題

某人因为率众礼拜的那个人在《开端章》中犯了明显的读法错误,没有参加清真寺里的集体礼拜,其斋戒的教法律列是什么?在这种情况下,他必须要强迫母亲和他一起在家里集体礼拜吗?假如这个人非常后悔没有参加清真寺里的集体礼拜,在家里单独做礼拜,他可以获得集体拜的报酬吗?

答案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坚持参加清真寺里的集体礼拜,并不是斋戒有效的条件之一,甚至主张集体礼拜是必须的义务(瓦直布)的教法学家们,谁也没有说不参加集体礼拜的斋戒是无效的,或者斋戒的报酬因为单独礼拜而无效;由于真主的公正和慷慨,绝不会因为仆人在集体礼拜中有所怠慢,而把他履行的一项伟大功修——斋戒变成无效的。真主说:“真主必不亏枉人一丝毫。如果人有一丝毫善功,他要加倍地酬劳他,并且以他那里的重大的报酬赏赐他。”(4:40);真主说:“以便他们得见自己行为的报应。行一个小蚂蚁重的善事者,将见其善报;作一个小蚂蚁重的恶事者,将见其恶报。”(99:7–8)。

我们对询问者的忠告就是要注意在上述问题中出现的牵强附会和强人所难的做法,这是教法贬低是行为:

第一:把斋戒和参加集体礼拜联系在一起,我们已经阐明了这个问题的教法律列;

第二:询问“强迫母亲”和她的儿子一起做集体礼拜,穆斯林知道真主为父母规定了伟大的权利,以及子女对父母应尽的义务,比如态度温和、平易近人、语言优美、彬彬有礼,这一切怎么能与强迫和迫使相提并论呢?能够强迫任何人履行宗教功修吗?!或者在不情愿的情况下履行的宗教功修是正确有效的吗?!母亲是最值得尊敬、尊重和善待的对象,怎么能强迫母亲呢?如果真的发生了,这是何等行为?!

这一切促使我们忠告你,再一次审视你没有参加清真寺里的集体礼拜的原因,也许这件事情比较宽松,而你有所不知;也许恶魔促使你过分的离弃集体礼拜,让你误以为明显的读法错误会使《开端章》和伊玛目的礼拜都变成无效的。你不能排除这一种可能,因为恶魔埋伏在每一条道路,阻碍人们踏上真主的道路,怂恿他们在宗教和现世的所有事务中牵强附会和强人所难;你千万不可成为被恶魔教唆的猎物,你要以丰富的知识、中正的态度、不偏不倚的方法,作为防护自身的坚固的堡垒。

无论如何,谁如果坚持参加集体拜,注重它,锲而不舍,从不间断,除非遇到教法允许的理由,比如生病等,那么,我们希望他能够获得真主为参加集体礼拜的人规定的完整的报酬,这是真主的慷慨之举;正如我们的先知(愿主福安之)告诉我们:“如果一个仆人生病了,或者出门旅行了,他可以获得在居家和健康的时候所做的宗教功修的报酬。”《布哈里圣训实录》(2996段)辑录。

权威学者赛尔迪(愿主怜悯之)说:“所有功修的优越和报酬的丰厚,取决于履行功修之人心灵的虔诚和信仰程度,甚至于举意虔诚的人,如果竭尽全力地想履行一项功修,但是未能做到,他可以获得与履行该功修之人一样的报酬;真主说:“谁为主道而迁移,谁在大地上发现许多出路,和丰富的财源。谁从家中出走,欲迁至真主和使者那里,而中途死亡,真主必报酬谁。真主是至赦的,是至慈的。”(4:100)

在正确的圣训中辑录:“如果一个仆人生病了,或者出门旅行了,他可以获得在居家和健康的时候所做的宗教功修的报酬。”;“在麦地那有许多人,只要你们行军出征和翻山越岭,他们都与你们在一起(就是他们的举意、心灵和报酬与你们一样),他们由于合法的原因而未能与你们在一起。”如果仆人想要履行善功,然后未能履行,他凭借举意和想法可以获得一个完整的善功的报酬。”《清廉者的喜悦和优秀者的幸福》(第16页)。

真主至知!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