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为了学习而发放的贷款不外乎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贷款不是有利息的,学生拿取多少,可以如数偿还,不必增加数额,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使用这种贷款。
第二种情况:贷款是有利息的,学生拿取之后,在偿还的时候必须要增加数额,在这种情况下,不可以使用这种贷款,因为这是高利贷(利巴)。
第三种情况:从根本上来说,这种贷款是没有利息的,但在它的某些形式中包含着利息的条件,比如学生被告知:这笔贷款要如数偿还,或者你完成了学业,它就是你的奖学金;但如果你辍学、或者考试不及格、或者在确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偿还,你必须要偿还贷款,而且要增加一定的数额,在这种情况下,不能使用这种贷款,即使借款人下定决心考试要成功、或者保证不会支付利息也罢,因为在这个合同中承认了支付利息的条件,同时这种情况有可能会发生,比如发生了意外的情况,导致考试没有及格、或者无法继续完成学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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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这一点,你不能使用这种贷款,因为其中包含利息的条件,而且你说实际上并不需要这笔贷款,所以你必须要放弃这种贷款。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