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18 伊历九月 1445 - 28 March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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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先履行朝觐功课,但父亲却希望他先结婚

問題

因下列原因我算是忤逆父亲的人吗?1-最初父亲(愿真主慈悯他)希望我早早完成婚事,而我却拒绝了,因为我想完成高等学业;2-当时我是一个职员,我的储蓄仅够结婚费用的;3-这点钱不够我外出完成学业,于是我就想用这笔钱投资,等到赢利后,我可以去朝觐。这项投资就是我和父亲一起买了一块地(这块地的价钱不及朝觐的费用)。当时由于邻居(祈求真主引导他们)的打扰,我们还想重新换栋房子,我父亲也拒绝用这笔钱去朝觐,他说这是我的财产,不是他的钱;6-争吵之后我们没有得出任何结论,于是我说我去朝觐,他说:“先结婚。”;7-斋月他去世了,现在他们要求我履行父亲的夙愿,我对他们说我要先去朝觐;8-因为目前这块地的价值足够我去完成主命的朝觐功课,而且在父亲去世前我们就还清了买地的欠款。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按学者间最正确的说法,完成朝觐是刻不容缓的主命功课。我们已在(41702)中详细阐释过,如果现存的钱足够朝觐或结婚的话,如果形势所需,担心如果不结婚,自己就会干某项非法之事,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先结婚;但如果没有什么特殊需求,应该先去朝觐。

伊本·顾大迈(愿真主慈悯他)在《穆俄尼》(5/12)中说:“如果害怕自己会犯错,需要结婚的话,他应该先结婚,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结婚对他来说是主命,此时婚姻就如他的生活费一样,必不可缺;如果没有什么担心的话,应先朝觐,因为婚约是副功,所以不能先于主命的朝觐。

有人问学者伊本・欧塞敏(愿真主慈悯他):“对于有能力的结婚者可否把朝觐推迟到完成婚事之后再去履行,因为在当今这个时期,年轻人随处都可见到大大小小的诱惑。”

学者答道:“无可置疑,在无法克制私欲的时候,应该把婚姻置于首位,之后再去朝觐,因为一个人在性欲强烈时,婚姻成了他生活中必不可缺的重要所需,如吃喝一样重要。因此需要结婚而没钱的人,可以给其天课让他结婚,就如给穷人天课提供他们吃、穿,遮盖羞体一样。因此我们说,如果有需求的话,可以先结婚,再朝觐,因为清高的真主命令必须朝觐所具备的条件就是“能力”,因此他说:【凡有能力旅行到天房的,人人都有为真主而朝觐天房的义务。】《仪姆兰的家属》(第97节)如果一个年轻人,今年或将来结不结婚不是很重要的事,他应该先去朝觐,因为他没有提前结婚的需求。”

摘自《伊斯兰的灯塔——教法案例解答》(2/375)

如果你不担心推迟婚姻会对你的自身造成什么不良后果的话,应该积极的地完成朝觐功课,真主在这之后会赐福你更好的,因为朝觐功课是伊斯兰中最重要的主命功课之一。

不论你父亲是否在世,都不要求你必须履行父亲在这个问题上所要求你的,因为在没有任何需求的情况下,他要求你推迟朝觐功课。

第二:当然你应把取悦父亲,将结婚置于首位,再完成学业。据传伊玛目艾哈迈德(愿真主慈悯他)说:“如果父母中任何一方要求他结婚就必须结婚。”

迈勒达伟说:“是父母双方要求子女结婚使结婚成为主命,还是只要有任何一方有所要求都必须完成的?伊玛目艾哈迈德(愿真主慈悯他)说:“如果父母双方都命令他结婚,我就命令他结婚;如果年轻人害怕自身无法克制性欲会犯错误,我也命令他结婚。因此,在这个问题里父母之命如害怕自身犯错一样重要。

第三:对于父亲用儿子的钱朝觐是没关系的。另外,用任何人的钱朝觐都是无妨的。但是因为缺乏资金而无能力完成主命朝觐的人,如果当他有能力用别人的去钱朝觐时,他必须要接受别人这笔钱去完成朝觐吗?

对于这个问题学者间是有分歧的。

伊本·顾大迈(愿真主慈悯他)说:“不要求他必须用别人的钱去朝觐,他也不会因此而成为有能力的人,无论出散钱的人是他父亲,还是外人,无论付给他的是交通工具,还是粮食或钱财。据传沙菲尔说:‘如果子女支付给他足够的朝觐费用,他必须接受,因为他不是以其他人的施舍而成为有能力的人,因此他必须接受。再者,接受这笔赠予也不会造成什么不良后果,故此他必须去朝觐,犹如他自己拥有交通工具和经费一样。”

因此我们说:使者(祈求真主祝福他,并使他平安)要求朝觐的条件是“交通和经费”,可以是自己拥有的或是从别人那获得的,依据是如果出散的人是外人,而且其不拥有交通工具和经费,所以不要求他朝觐,就如父亲付他钱朝觐一样,我们认为‘不要求他接受这笔馈赠’是正确的,如果我们认为这件事是正确的,那就否认了母亲的馈赠,否认了给接受者的很多物质馈赠和恩典。

综上所述,如果不害怕自身会因推迟婚事而犯非法之事的话,你应该积极履行朝觐功课。

我们祈求清高的真主恕饶你的父亲要求你先结婚的这件事情。

祈求真主使你成功,并使你所行之事都是正确的。

真主至知!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