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
首先你必须要知道:在斋月的末尾交纳的开斋捐和钱财的天课之间有区别;开斋捐是每一个穆斯林必须为他提供生活费的人履行的义务(瓦直布),如果他拥有足够他本人和家属在节日的一天一夜的食物(也就是一升食物)。
必须要交纳开斋捐的条件不是钱财要到达一定的数额或者期满一年等,这是交纳钱财的天课的条件。
开斋捐与一个人拥有的金钱、房产或者汽车没有任何关系,开斋捐是穆斯林为他本人和他提供生活费的人履行的义务(瓦直布)。
第二:
根据你在上述问题中提到的情况,你必须要替你自己、你的妻子和孩子交纳开斋捐,如果你的父亲没有钱交纳开斋捐,你也要替他交纳。
至于胎儿,学者们一致公决不必交纳开斋捐;如果你替他交纳了,也是可以的。
欲了解关于开斋捐的更多的详细内容,敬请参阅(146240)和(124965)号问题的回答。
第三:
在交纳开斋捐的时候,必须要交纳当地的主食。
谢赫阿卜杜·阿齐兹·本·巴兹(愿主怜悯之)说:“在《布哈里圣训实录》。和《穆斯林圣训实录》中辑录:艾布·赛义德·胡德尔(愿主喜悦之)传述:我们在先知(愿主福安之)的时代里交纳开斋捐,我们交纳一升食物、或者一升椰枣、或者一升大麦、或者一升葡萄干。”
一些学者解释这段圣训中提到的食物指的是小麦,其他的学者主张指的是当地人平常食用的任何食物,无论是小麦、或者玉米、或者小米等,这是正确的主张,因为开斋捐是富人对穷人的安慰,穆斯林必须要用当地的食物安慰穷人。”
这是伊斯兰的谢赫伊本·泰米业(愿主怜悯之)和谢赫伊本·欧塞米尼(愿主怜悯之)等学者选择的主张。
由此可知,必须要用平时大家习惯的食物交纳开斋捐,不能用钱交纳开斋捐,正如在上述问题中提到的那样,不能用钱或者其他的东西来代替食物。
交纳天课或者开斋捐的人不能随意行事,不能用他的天课或者开斋捐为接受天课或者开斋捐的人购买肉类和衣服等,必须要把钱财或者食物直接交给接受对象。
第四:
你可以把你的开斋捐或者天课到转移你的国家,并把它交给你在那里的家人,如果他们需要天课或者开斋捐;在有钱和富裕的国家打工的劳动者更应该这样做,因为他们自己国家的人迫切需要天课和开斋捐,而且他们更加了解本国穷人的情况,而对打工的国家中应该接受天课和开斋捐的对象不怎么了解。
由此可知,打工者可以把天课从打工的国家转移到自己的国家,然后交给当地贫穷的亲戚。
第五:
交纳开斋捐的时间从斋月最后一天日落开始,一直到节日拜之前;如果有需要,可以提前两三天交纳。
根据这一点,不允许在开斋节之前一周或者两周交纳开斋捐。
但是,如果你担心开斋捐的钱财在节日的时候无法按时到达,你可以在足够的时间之前邮寄,哪怕在斋月之前也可以,你委托一个可靠的人,让他用钱购买你要交纳的开斋捐,但是只能在教法规定时间交纳开斋捐,把它交给接受的对象。
敬请参阅(81164)、(27016)和(7175)号问题的回答。
至于钱财的天课,则与斋月和其他的月份没有关系,只要钱财到达了教法规定的数额,期满一年,必须要交纳天课。
如果距离一年的期限还有一个月左右,希望提前交纳天课,如果有需要,则可以提前交纳天课。
欲了解详细内容,敬请参阅(98528)号问题的回答。
我们已经阐明了钱财的天课和开斋捐之间的区别,敬请参阅(145558)号问题的回答。
第六:
交纳钱财的天课,必须要符合两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钱财达到教法规定数额(满贯)。
第二个条件:钱财达到满贯之后还要期满一年。
如果钱财少于教法规定的数额,不必交纳天课。
如果钱财达到了满贯,自从达到满贯之后经过一年,也就是经过了伊斯兰历的一年(阴历),此时必须要交纳天课。
教法规定的数额(满贯)相当于85克黄金,或者595克银子的价格。
必须要交纳的天课金额是钱财的(2.5%)。
欲了解更多内容,敬请参阅(50801)和(93251)号问题的回答。
至于你个人使用的汽车和居住的住房,则不必交纳天课。
敬请参阅(146692)号问题的回答。
你的父亲可以把他所意欲的财产写在你的名下,如果他还有除你之外的其他儿子,则不允许厚此薄彼,不能给你钱财,而不给他们钱财;他在赠送财物的时候必须要公正的对待所有的孩子。
如果其余的兄弟很高兴父亲写在你名下的钱财,他们既没有不好意思说,也没有受到强迫,父亲可以把他们心甘情愿的财产写在你的名下。
真主至知!